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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示退站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08:06:57 来源:     点击次数:

 

依据人社部发【2017】2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校发【2016】34号《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工作站现对已超期、及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进行警示,警示期6个月。从即日起6个月内,需按照考核及出站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逾期博士后将于2018年5月底予以退站处理。

 

 

联系电话:51683934

 

联系人:陈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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