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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考核办法(2016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6-07-15 19:26:55 来源:     点击次数: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开题考核办法(2016修订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及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意见规定,结合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题考核办法(2016修订版)》。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开题考核流程

1、博士后进站3个月内,根据自选课题收集资料,完成在站期间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及《开题查新报告》。经合作导师把关并签署意见后,向中心博管办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申请表》”(两份)及《开题查新报告》(一份);

2、成立博士后开题报告会专家组。博士后合作导师邀请3-5位(包括博士后合作导师)正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召开“博士后开题报告会”;

3、专家小组审核通过开题答辩后,经导师审核签字后,将修改完成的《开题报告》、由专家组签字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评审意见表》交至中心博管办归档。经工作站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案,并纳入博士后综合考核。

 

第二条 开题材料要求

1、开题查新报告:按照《开题查新报告》模板内容填写,保证课题的创新性;

2、按模板要求完成一篇开题报告,要求语句通顺,图表清晰,逻辑性强;

3、制作开题报告PPT;

4、开题报告字数要求8000-10000字;

5、中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

6、开题报告A4纸打印,题目用“黑体”、“三号”字,其它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

7、报告封面颜色及装订按模板统一样式。(《开题报告模板》见附件)。

 

第三条 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评审等级划分: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开题报告未能通过评审,应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重新选题,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

3、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按照确定的研究课题和计划做好研究工作,如需改动,应征求合作导师及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内容若与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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